新華社署名文章評越南方面關於南海的言論
  據新華社電 連日來,越南政府領導人在國內外到處活動,利用中越在南海的摩擦大肆攻擊中國,歪曲真相,煽風點火,刻意製造緊張氣氛,渲染中國“海上威脅”。越領導人不顧中越關係大局、地區和平穩定大局,故意擺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態,並聲稱準備將南海爭議問題訴至國際法律機構。如此惡人先告狀的作為,在越南歷史上是罕見的,甚至是前所未有的。
  中越關係正常化20多年來,雙方通過共同努力,成功解決了陸地邊界和北部灣劃界問題。兩國在政治、經濟、文化、國防安全等所有各方面的交流與合作都取得了可喜的長足發展,這符合中越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人們本來也應該對中越全面合作戰略伙伴關係的進一步發展寄予期待與厚望。
  在越方如此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的情況下,作為長期關註中越關係發展的我,必須站出來針對越方錯誤言論澄清基本事實,說幾句公道話,以正視聽。
  越南某些人全盤抄襲繼承西貢政權歪理邪說使問題複雜化
  越南政府領導人反覆多次說:“越南有足夠的法理和歷史依據來肯定黃沙群島和長沙群島屬於越南的主權。至少從17世紀,越南就已經成為真正的主人。在這兩個群島還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的時候,越南就已經成為主人,越南就已經在實際上、和平地連續地成為主人。”“越南的一貫立場是,黃沙群島屬於越南的主權。越南主張談判解決,通過和平的辦法索要對黃沙群島的主權。”
  越南領導人的這番話,實際上是抄襲自中越關係不正常時期越南外交部1979年發表的《三十年越中關係真相》白皮書以及其後關於兩個群島的白皮書。這幾份白皮書的寫作主持者是當時主管越南外交的阮基石。而這幾份白皮書中的論點幾乎都抄襲自南越西貢偽政權1974年2月發表的一份“白皮書”。
  為了維護中越關係的大局,中方本著“結束過去、開闢未來”的精神,不願意迴首20世紀70年代那段不愉快的歷史。但是,既然越方不厭其煩地重提這個問題,挑起爭論,人們就不能繼續容忍指鹿為馬、混淆視聽的做法了。
  說清這個問題非常簡單:越方所說的黃沙、長沙群島,本是指越南近海的一些島嶼;而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中國則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也就是說,越方所指的黃沙群島並非中國的西沙群島,越方所稱的長沙群島也並非中國的南沙群島。南越西貢偽政權為侵占中國領土,蓄意偽造歪曲了歷史真相,而後來越南的某些人出於政治目的,全盤抄襲、繼承了西貢政權的歪理邪說,才使問題複雜化,嚴重損害了中越兩黨兩國關係。
  重新翻閱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方發表的外交文件和評論中所闡述的確鑿證據,即可撥亂反正、正本清源。事實上,也有越南學者以客觀、公正、嚴謹的態度指出,越南方面所引用的史料並非原版真實史料,而是經過剪裁、編輯過的偽作。
  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主權屬於中國是無可辯駁的。而黃沙群島和長沙群島,就應該回歸指代越南近海一些島嶼的本來面目。中國政府和人民從來不想染指別國的一寸土地,也不會允許任何國家染指、侵占中國的任何一寸領土。
  越南政府和西貢政權誰是正統不容顛倒
  越南政府領導人反覆聲稱:“1974年,中國用武力攻占西貢政權(越南共和國政權)當時管理的整個黃沙群島。越南共和國政權對此表示抗議和譴責,並建議聯合國干預。”
  確實,西貢偽政權在1974年1月就西沙群島海域發生的海戰曾經大吵大鬧,請求其盟友美國軍事支援,要求提交到聯合國安理會討論。可是,翻翻已經解密的大量歷史文件,美國政府當時接受其西貢當局的軍事援助請求了嗎?聯合國安理會當時接受西貢政權的要求了嗎?“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歷史證明,當時西貢政權的無理取鬧並不被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社會所接受。
  1945年9月2日,越南人民的偉大領袖胡志明主席在河內巴亭廣場宣告越南民主共和國成立。這一天成為全體越南人民隆重紀念的國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1950年1月第一個承認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並建立外交關係。
  在中國和世界絕大多數國家政府和人民看來,只有越南民主共和國即現在的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才是越南的唯一合法和正統的政府。胡志明主席、越南黨和政府曾經無數次指出,西貢偽政權是“法國殖民主義和美帝國主義扶植的傀儡政權”。
  越南人民為了抵抗外國侵略、統一祖國,前仆後繼流血犧牲,“打得美國滾蛋、打得偽政權垮臺”(胡志明語)。請問越南政府:在抗美救國戰爭勝利結束39年之後,西貢政權在法理上是什麼性質的政權,難道可以如此黑白顛倒嗎?如果把西貢偽政權當作一個“合法、正統”的政權,那就是數典忘祖,就是對胡志明主席領導的抗美救國戰爭的褻瀆,是對為推翻西貢偽政權而英勇獻身、犧牲的越南軍民的褻瀆,也是對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進步人民支持越南人民正義事業的褻瀆。
  越南政府的立場不容“反言”
  越南政府領導人說,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承認西沙、南沙群島屬於中國。這是無恥的謊言。在承認西沙、南沙群島屬於中國的國家名單中,排在前列的就有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
  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關於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立場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是毫不含糊的,與中國政府的主張沒有任何分歧。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胡志明主席逝世,甚至可以說一直到1975年越南抗美救國戰爭勝利之前。
  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中國外交部文件和評論文章曾以大量確鑿的材料論證胡志明主席領導的越南勞動黨和政府關於西沙、南沙群島的主張和立場。其中包括大量的地圖、教科書等等文獻資料,尤其重要的是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總理範文同1958年致周恩來總理的照會以及1965年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的聲明。令人不解的是,越方現在卻刻意迴避、隻字不提這兩份十分重要的具有法理效力的官方文件。
  1958年9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表關於領海的聲明。聲明的第一條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裡。這項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臺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於中國的島嶼。”
  同年9月14日,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總理範文同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周恩來。照會說:“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承認和贊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1958年9月4日關於領海決定的聲明,並將指示負有職責的國家機關,凡在海面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生關係時,要嚴格遵守中國領海寬度為12海裡的規定。”這份外交照會公開刊登在越南勞動黨中央機關報《人民報》1958年9月22日的報紙上。
  1965年5月9日,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就美國確定美軍在越南的“作戰區域”問題發表聲明。這項政府聲明指出:“美國總統約翰遜把整個越南和越南海岸以外寬約一百海裡的附近海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西沙群島的一部分領海規定為美國武裝力量的作戰區域”,是“對越南民主共和國及其鄰國安全的直接威脅”。
  近年來,越南有一些政府官員和“學者”挖空心思,千方百計地重新“解讀”這兩份政府文件。但是,違背事實和法理的任何企圖終究是徒勞的。這些官員和“學者”根本不可能自圓其說,反而漏洞百出,成為笑柄。因為他們既違背客觀歷史事實,又違反國際法中“禁止反言”這條重要原則。
  越南政府刻意迴避、隻字不提這兩份具有法理效力的文件,原因就在於此。“言必信,信必行,行必果。”無論是個人還是國家代表,言而有信是樹立社會和國際威信的基礎,言而無信必為世人和國際社會蔑視、唾棄。
  越方稱“已經充分準備需要的法律依據和資料”。“越南正考慮適當的時間”將中國告上國際法庭。在此特提醒越方:提交訴狀的時候,別忘記附上範文同總理的照會和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的聲明,別忘記附上1975年之前越南公開和內部發行的各種地圖,別忘記附上越南教育部1975年之前發行使用的中小學地理教科書。
  (作者凌德權 新華社世界問題研究中心研究員)
 
(編輯:S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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